关于修改病历签名的规范要求,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签名要求
签名工具 必须使用蓝笔或钢笔签名,修改时需用 双线划改
,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
禁止涂改方式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覆盖性方法,需在原字迹上双线划开后重新书写。
签名真实性
- 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需由合法执业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 所有签名必须 手写,禁止代签名。
二、修改规范
修改内容
仅对错误部分进行修改,保留原记录完整性。
标注要求
- 在修改处用双线划开,注明 修改时间(如2025年3月27日)和 修改人姓名;
- 上级医务人员审核时,需在修改人签名左侧斜线相隔处签名。
审批流程
实习/试用期病历需经 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三、特殊情况处理
患者无法签字: 患者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签字;抢救等紧急情况可由关系人签字; 病历补正
四、法律依据
修改病历需严格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通过规范签名和修改流程,可有效维护病历法律效力,避免因记录不规范引发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