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记账凭证时,涉及不同岗位人员的签字要求需严格遵循公司财务规范。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签字要求
制单人 填写凭证的第一责任人,需在凭证指定位置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凭证内容的真实性。
审核人
负责对凭证内容、原始凭证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
出纳
若涉及资金收付业务,出纳需在凭证上签字,以确认资金操作合规性。
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
对凭证整体进行最终审核,签字确认凭证符合财务政策和法规要求。
二、填写规范
日期填写: 填写制证当天的日期,格式通常为“YYYY-MM-DD”。 凭证字号
内容填写 摘要
借方/贷方:分别填写金额及对应科目名称,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原则;
附件:附上原始凭证,并在“附单据X张”栏填写张数。
三、注意事项
职责分离:
不同岗位需独立完成制单、审核、记账等环节,避免越权操作;
签名规范:
签字应清晰可辨,若为电子凭证需使用规范字体;
定期审查:
财务主管需定期检查凭证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通过规范填写签字及内容,可有效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