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直接添加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添加配偶的姓名。需要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非婚姻存续期间: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赠与
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如子女、父母等)。需要签订赠与协议,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有房有贷的情况下,一般需要先还清贷款再进行更名,或者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买卖
通过房屋买卖交易,房屋产权发生转移。需要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携带协议、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改名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继承
由继承人持继承权的证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建议
婚姻期间更名:直接携带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流程较为简单。
非婚姻期间更名:考虑赠与或买卖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个人情况和未来规划。
有贷款情况:需要先咨询银行是否允许变更抵押人,或者选择提前还清贷款再进行更名。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