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改名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办理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曾用名”栏添加新名字)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辅助证明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部分派出所可能要求 单位/社区证明
改名申请书:需书面说明改名原因(如重名、名字谐音等),并附上新名字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可能要求现场拍照(如指模采集)
审批流程
派出所将材料报送至县公安局审核,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新身份证上将标注“曾用名”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未办理身份证者可直接提交户口本
改名限制
姓氏一般不可更改(如母姓改父姓需双方同意)
避免选择与生僻字、多音字或命理相克的名字
后续事项
更名后需在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账户变更
所有证件(如驾驶证、护照)需重新办理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