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遵循以下程序和条件:
一、变更姓名的条件
血缘关系:
随父姓或母姓;
收养关系:
因收养成立或终止;
婚姻关系:
配偶姓氏变更(结婚/离婚);
法律行为:
被收养人恢复原姓、入赘关系解除等;
其他特殊原因:
如出家还俗、重命名等。
二、变更姓名的流程
准备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18岁以上)或由父母/收养人代为申请;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收养证、死亡证明等)。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充证明。
审批与登记
公安机关内部审批(一般需20个工作日,部分地区15个工作日);
完成变更登记后,领取新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18岁以上必须本人申请。
材料真实性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后续变更
学历、社保、护照等证件需同步变更,建议提前联系单位办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未成年人改名: 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部分城市需单位证明同意; 外籍人士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