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出生的人想要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首先,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受理申请:
户口登记机关会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审批申请:
申请需要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反馈结果:
审批机关会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同时告知当事人。
打印表簿: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收缴原户口簿内页和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此外,改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要求: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理由充分:成年人改名需要有充分的理由。
法律责任:本人需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以及可能需要的单位或学校证明信,然后按照上述流程逐步进行。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