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字侵权起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非财产案件(人格权侵权类)
基础费用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案件,每件需交纳100元至500元。
赔偿金额与费用关系
- 若涉及损害赔偿:
-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另行交纳诉讼费;
-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
二、财产案件(如涉及经济赔偿)
若侵权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如精神损害赔偿),则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不超过1万元: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2.5%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2%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1.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1%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0.9%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0.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0.7%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0.6%
超过2000万元:0.5%
三、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
-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按非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费用承担
法院通常判决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但具体金额以法院通知为准。
建议起诉时同步主张停止侵权行为,以降低诉讼成本。若赔偿金额未达5万元,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