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庭的房间名称,不同层级的法院机构设置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院内部功能区域
院庭长室 院庭长办公及决策核心区域。
机关党委/政治部
负责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
审判部门
- 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 分别处理刑事案件及民事纠纷。 - 劳动庭
行政审判部门 - 行政审判庭:
处理行政争议案件。
综合管理部门
-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管理、统计等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司法行政装备科:管理法院装备物资。
后勤保障部门 - 法警大队:
负责安全保障和警务工作。
二、法庭实体空间
主审法庭
用于公开审理案件的主要场所,配备审判席、旁听席等设施。
临时法庭
根据案件需要临时设置的审理区域。
基层法庭/特别法庭
- 基层法庭是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单位。
- 特别法庭可能是法院内设的专门裁判所(如国际海洋法法庭),也可能是独立机构。
三、其他说明
不同地区或法院可能根据职能调整,存在差异。例如,部分法院可能设置经济纠纷庭、知识产权庭等专业化审判庭。国际法院等特殊机构则有独立的建筑和庭室设置。
以上内容综合了法院内部管理架构与实体空间布局,具体以实际机构设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