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功牌匾是军队对军人功绩的正式表彰形式,不同等级的军功对应不同名称的牌匾。根据现有信息,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按等级划分的军功牌匾
一等功 用于表彰在军事行动、训练或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或集体。例如:
- 孙宝嵩因“备战训练”立功,获“一等功”奖章及“一等功臣之家”牌匾;
- 陆军第74集团军某旅“大渡河连”因历史功绩,集体获多次一等功。
二等功
表彰在军事任务或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例如:
- 孙宝嵩同时获3枚二等功奖章;
- 某空降兵连队因连续立功,获“功上加功”记功木匾。
三等功
用于奖励在日常训练、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例如:
- 杜松杨因立功表现,获“三等功臣之家”牌匾及奖金。
二、其他特殊类型
集体荣誉称号
除个人奖章外,军队还授予集体荣誉称号,如“战斗英雄”“剿匪功臣”等,并配发特制木匾。例如:
- 李保成任连长时,因指挥轻机枪使用立功,获“剿匪功臣”记功木匾;
- “大渡河连”因强渡大渡河战役,集体获3次一等功、4次三等功。
历史文物类
如清代晚期“六品军功”功牌,属于历史奖赏制度的遗物,用于研究军事制度。这类文物虽不直接授予现役军人,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三、配套表彰形式
喜报与奖金: 通过书面表彰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颁发; 家庭荣誉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期、不同部队的军功表彰形式,涵盖现代军事奖励体系及历史遗留的荣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