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签名或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
一、缺乏真实意思表示
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签名时若因对方欺诈(如隐瞒事实)、胁迫(如暴力威胁)或乘人之危(如利用困境),且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签名无效。
重大误解
若因对合同内容存在实质性误解(如价格、条款等),且该误解导致签名人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误解方提出撤销申请,签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非自愿签署
包括被威胁、恐吓(如生命安全受威胁)或乘人之危(如急需用钱被迫签署),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二、签名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如精神病患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违法合同:涉及国家禁止事项(如毒品交易)、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协议。
损害公共利益:如合同导致环境污染、公共资源浪费等。
四、签名被篡改或伪造
若签名系他人恶意仿冒或篡改,需提供证据(如笔迹鉴定、监控录像)证明非本人所为。
五、其他情形
恶意串通: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而签署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以购房合同掩盖赌博行为。
证据收集与法律救济
证据类型:书面证据(如威胁信件、录音)、物证(如笔迹样本)、证人证言等。
法律途径:通过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仲裁机构撤销签名或认定合同无效,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情形。
注意:若需主张签名无效,需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及时采取行动,超过诉讼时效可能影响维权效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