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议人员签名的规范要求,综合相关文书样式和法律文书写作规范,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名位置与格式
位置要求 复议决定书落款处需由复议机关的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加盖复议机关印章,并注明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格式规范
法定代表人签名: 需与单位印章并排或上下排列,字体通常要求清晰可辨,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印章要求
二、签名人身份与责任
法定代表人:作为复议机关负责人,需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承担最终责任。
其他签章人员:若复议决定由多人共同签署,需同时注明姓名、职务及签名日期,形成联合签名。
三、注意事项
签名真实性:
签名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避免代签或涂改。
文书完整性:
签名后需加盖印章,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后果:
签名人需对复议决定的执行负责,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决定违法,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四、示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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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复议机关(盖章):××××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范,现作出如下决定:
[具体复议内容]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履行相关义务。
(附:证据材料清单、送达回证等附件)
复议机关(盖章):××××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4年9月27日
```
以上内容综合了《行政复议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文书样式要求,确保签名规范、法律效力。实际撰写时需根据具体案件类型调整内容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