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士盖帽签名的规范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及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名要求
签名人资格
正常情况下,护理文书需由 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士签名;
实习或试用期护士的文书必须由 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带教护士审阅后签名;
进修护士需由 本院执业护士盖帽签名。
签名形式
签名应使用 蓝黑墨水书写,字体工整、清晰可辨,避免涂改、刮擦或粘贴痕迹;
若使用印章,需确保印章清晰可辨,部分机构允许在特定操作记录(如配药、交接班)中使用刻有姓名的小图章盖章代替手写签名。
二、其他注意事项
文书规范
体温单中体温、脉搏曲线需用蓝笔绘制,安全警示牌需标注起始时间;
抢救记录如未及时书写,需在抢救后 6小时内据实补记。
实习护士管理
实习护士书写文书需由带教护士审核签名,部分场景(如注射单)可由带教护士代签;
签名栏填写格式通常为: 实习护士姓名/带教护士姓名。
印章使用规范
印章需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清晰度;
仅限特定医疗操作记录使用,普通护理文书仍需手写签名。
三、法律依据与职业要求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重要成员,其签名具有法律责任。医疗机构需建立完善的护理文书审核机制,确保护理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护士自身也需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文书书写规范意识。
(注:不同医疗机构可能存在具体细则差异,建议以所在医院最新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