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诺同意的签名方式及法律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及法律解释如下:
一、签名方式要求
亲笔签署 所有签字人需亲自在承诺书上签名,不得代签。若多人共同签署,应依次签名并注明日期。
签名规范
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确保字迹清晰、工整,避免涂改。
姓名应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不得使用笔名、艺名等。
签名位置
通常在承诺书末尾的落款处签署,具体位置可略微靠右,预留空白。
二、法律效力的关键要素
真实意思表示
签名需反映签字人的真实意愿,签署前应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理解条款。
形式与内容匹配
电子签名需通过可靠技术保障真实性(如扫描二维码+验证码)。
企业承诺书建议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附加证明(可选)
注明签字日期以明确生效时间。
重要承诺可增加见证人签名或公证程序。
三、注意事项
避免涂改: 签名后勿随意修改,若需修改需重新签署。 妥善保管
特殊情形:涉及重大财产或法律行为的承诺书,可能需公证或见证人签字。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