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写法
简化字 - 按照《康熙字典》规范,简化字“瞿”采用 上下结构
,部首为“目”,总笔画为 18画。笔画顺序为:竖、横折、横、横、横、撇、竖、横折、横、横、横、撇、竖、点、横、横、横、竖、横。
繁体字
- 繁体字“瞿”与简化字一致,仍为上下结构,部首为“目”,总笔画18画,笔画顺序与简化字相同。
二、草书写法(怀素)
怀素是唐代著名草书书法家,其“瞿”字的草书墨迹以流畅、灵动著称。草书形态会随书写节奏自由变化,但通常保留“目”字头和整体结构特征。由于草书具有较大个体差异,建议通过书法字典或专业作品欣赏其具体形态。
三、补充说明
异体字: 在古文字中,“瞿”曾写作“瞿聃”(如《说文》)或“瞿昙”(如佛教人物名称),但现代规范已统一使用简化字形式。 笔画争议
建议日常书写以简化字为主,正式场合或艺术创作可参考草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