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如何公证

时间:2025-03-28 04:41:12 个性网名

改名公证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 身份证件:

现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个人页(集体户籍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

- 改名申请表:由公安机关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或人事档案中的更名记录

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 旧证件:

如旧身份证、护照(曾用名与现用名不符时)

- 婚姻证明:离婚者需提交离婚证及抚养权协议(有子女时)

- 出生证明: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出生医院记录

二、办理流程

公安机关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改名申请,填写《姓名变更证明》

- 公安机关会核验无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公证处办理

- 将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提交至公证处

- 需注意:

- 未成年人需由父母共同到场,父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并签字

- 成年人可单独办理

- 公证处审核材料后,办理公证手续

三、注意事项

管辖范围

- 公证处按户籍地管辖,异地办理需提供居住证明

时间要求

- 普通件办理时间约5-7个工作日,加急件1-3天(加急需额外收费)

特殊情况处理

- 学生群体:户籍迁至学校需提供学校《暂住证明》

- 集体户口:需单位公章的户籍页复印件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

18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改名公证。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误,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公证处,避免影响后续签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