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自己名字通常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流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更名申请书(需包含个人身份信息、改名理由及签名)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审核批准
- 派出所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报县级户籍部门审批
- 16周岁以上需办理公证
办理新证件
- 完成户籍部门审批后,领取新的户口本
- 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身份证更换手续
二、特殊情况说明
16岁以下改名: 仅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监护人书面申请,无需公证 16岁以上改名
名字被篡改: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
学籍/工作单位变更:需配合学校或单位提供变更证明
三、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未满18周岁需监护人申请,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时间周期
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为准
后续事项
- 更名后需到银行、社保、驾驶证等机构办理信息更新
- 学籍变更需配合教育部门办理
四、补充说明
找回曾用名: 若原名字因材料遗失等原因无法确认,可通过出生医院、学校档案或公安机关查询 名字与身份证不一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了解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