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结婚请帖时,名字的书写需根据与受邀者的关系严格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规则
使用全称 请帖上必须使用受邀者的全称(如姓名+姓氏), 禁止使用小名、昵称或姓名缩写
。例如“张伟”而非“小张”。
姓名格式
- 单数形式: 姓+名+先生/小姐+“钧启”(如“李娜女士钧启”); - 复数形式
二、不同关系群体的书写规范
长辈 - 通过父母邀请:使用“尊岳父/岳母”“尊姑丈/姨丈”等敬称,格式为“姓名+尊称+钧启”(如“王母大人钧启”);
- 父母在世:直接以“父亲/母亲+姓氏+钧启”(如“张父大人钧启”)。
平辈与晚辈
- 同事:男性+“先生台启”或“大启”,女性+“小姐芳启”;
- 下属或晚辈:直接写姓名+“启封词”(如“李明大启”)。
领导
- 单身:姓+职位+名+先生/小姐+“钧启”(如“王总大启”);
- 己婚:姓+职位+“全家福”或“阖府统请”。
三、格式注意事项
顶格书写
被邀请者姓名需顶格书写,若单位名称替代姓名(如“XX公司”),也需顶格。
称谓与落款
- 称谓后必须加冒号(如“张伟:钧启”);
- 落款位置:若以新人为主,请柬结尾写“敬邀”,父母邀请则写双方父母姓名。
四、示例参考
给长辈: “王母大人钧启” 给平辈
“李娜小姐芳启”
给领导:
“张总大启”
通过以上规范,既能体现对受邀者的尊重,也能确保请柬的正式性与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