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名更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符合法律要求
变更姓名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
使用规范汉字
公民的姓名用字须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申请资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与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材料
申请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双方共同到场签署《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声明》
如未成年人已满八周岁,应征得本人同意并到场确认
父母双方离婚随继父(母)姓氏的,还需提供继父(母)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
父母双方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亲生父母双方到场,现场签名确认
办理地点
可以选择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
或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
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1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层级累计19个工作日内户政窗口办结。
审核与通知
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结果完成后,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名字变更记录
变更后的名字会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建议:
在准备材料和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选择线上办理,请确保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留意每一个步骤的反馈信息。
如有疑问,建议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