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变更名字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常见变更情形及对应方式
首次购房更名 - 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产后,可办理产权证更名。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房产证等材料,按流程办理过户手续。
婚姻关系变化更名
- 共同财产更名: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原始购房合同,部分城市(如成都)需央产房提供变更通知单。 - 离婚更名
继承或赠与更名 - 继承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及房产证;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协议及房产证,均需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法院判决更名
- 通过离婚诉讼、债务纠纷等法院判决获得房产归属时,需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及房产证,单独办理过户手续。
二、办理流程(以买卖过户为例)
签订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房产证等至房产交易中心。 根据房屋情况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完成过户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注意事项 改名前需确保房屋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更名需双方共同申请,非婚期间需通过赠与方式。 不同城市对契税、增值税等税费标准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部门。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过户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四、特殊情况处理 非婚配偶更名提交材料:
税费缴纳:
领取新证:
房产状态要求:
夫妻共同财产:
税费差异:
材料真实性:
继承房产更名: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等,办理流程较复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以确保顺利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