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名字的更改需遵循法定程序,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改名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限制
正受刑事处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得变更姓名。
二、所需材料
(一)基础材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16岁以下不需)。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需提交相关部门的准予变更证明; 年龄18周岁以上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异需提供); 法院判决书或抚养权协议; 部分地区需对变更申请进行公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表格:
单位/学校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离婚相关材料:
抚养权证明:
公证书:
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批准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通过后进入公示期(通常7天);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变更登记。
领取新证件
完成变更后,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社保卡)需同步更新。
四、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一生仅能更改一次;
学龄前儿童改名可口头申请,10岁以上需书面同意。
户口迁移
改名后若需迁户口,需提供迁出证明、迁入证明等材料。
法律后果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五、办理时效
一般需3个月完成变更登记。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