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星球命名的规则根据天体类型和发现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太阳系内行星命名
传统命名规则 太阳系八大行星按离太阳距离由近及远依次为: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这些名称多来源于古希腊神话(如木星对应朱庇特、土星对应克洛诺斯)。
新行星的命名流程
- 由国际天文学联合会(IAU)制定命名规则,采用 拜尔恒星命名法,用小写希腊字母(如α、β、γ)+星座拉丁名(如大犬座α星即α Canis Major)。
- 例如,开普勒47星系中的行星被命名为 开普勒47b、 开普勒47c等。
二、系外行星命名
恒星命名后加后缀
系外行星以 母恒星名称+字母b、c、d等顺序编号。例如,红矮星Gliese 581的行星系列为 581b、581c、581d、581g等。
特殊命名计划
- 开普勒计划发现的行星多以 "开普勒"命名,如开普勒-442b;
- 其他计划(如TESS)也有专属的命名规则。
三、其他天体命名
小行星命名
- 临时编号以 B+5位阿拉伯数字形式(如2023AB123);
- 国际小行星中心(CIA)认可的主要编号由发现者申请获得命名权。
恒星个性化命名
- 允许个人或团体申请以名字命名恒星,但需通过IAU审核,且名称无国际通用性。
四、注意事项
权威机构: IAU是当前唯一认可的天体命名机构,其他组织(如商业公司)的命名需谨慎对待; 命名限制
通过以上规则,天文学界能够系统地记录和标识宇宙中的天体,同时保持命名的科学性和国际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