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去配偶名字需根据房产性质和婚姻状态选择不同办理方式,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去配偶名字
直接更名(适用于无贷款房产) 需配偶同意,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费用:仅收取5元印花税,工本费、地籍图费等其他费用均不收取。
适用条件:房产无贷款,且夫妻双方均能亲自到场。
协议更名
夫妻双方签订《房屋共有权协议》,明确房产归属。需提供原购房合同、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房产证。
二、离婚后房产去配偶名字
协议离婚
需提供离婚证、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属)、身份证等材料。
办理流程: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费用为110元(工本费80元+地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20天后可领取新房产证。
诉讼离婚
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后,单方凭生效判决书、财产证明等材料办理。
三、注意事项
房产有贷款: 若房产存在贷款,需先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再办理更名。 税费
材料差异: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证明,商品房需提交购房合同或赠与公证书。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