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铁的命名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结合线路特点、行政级别和功能需求综合确定:
一、基本命名规则
起讫点城市名+方向 大多数高铁以起点城市和终点城市命名,如京广高铁(北京-广州)、成渝高铁(成都-重庆)等。 - 方向标识
上行(远离北京方向)为双数编号,下行(朝向北京方向)为单数编号。
线路等级与地理位置
优先以线路两端行政级别高的城市命名,如北京、上海等直辖市;
等级相同的线路以北京为基点,按地理方位(北/南、东/西)排列。
二、特殊命名情况
非城市节点命名
以接轨点附近城市简称或功能区域命名,如兰新铁路以新疆简称“新”命名;
特殊线路加字说明,如CRH系列以字母标识技术来源。
线路调整后的重命名
沈白高铁因线路性质调整为“沈佳高速铁路沈白段”;
梧桐江铁路因接轨点变化更名为“长白山西”。
三、其他命名方式
终点省份简称: 如兰新铁路以新疆简称命名; 功能区分
四、例外情况说明
长三角地区:江苏境内高铁需纳入线路名称(如沪宁高铁包含南京、无锡等城市);
市域专列:使用S字头(如市域快铁)或Y字头(如旅游专列)。
总结
中国高铁命名规则以起讫点城市名为核心,结合行政级别、地理方位及线路功能进行排序和标识,既体现了线路属性,又便于乘客识别。特殊线路通过加字或调整名称突出其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