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成年人改名需要本人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改名的理由。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16周岁以上需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18周岁以下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填写申请表格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提交申请并审核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批与登记
经过分局审批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登记,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改名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备查,并在户口簿上进行记录。
其他注意事项
改名后需要更换新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改名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成年人改名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如果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