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父母离异且子女未满16周岁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变更申请书(需说明改名理由);
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收养证(适用收养关系变更)。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
审核环节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可能联系单位或社区核实情况;
通过后报地方分局二次审核。
材料核查
完成户籍档案中“曾用名”栏的更新。
四、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 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成年人
五、后续事项
证件更换 改名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
学校需更新学籍信息。
法律保障
改名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无需他人同意。
注意事项
新名可用性: 建议提前查询当地户籍数据库,避免与他人重名; 费用问题
跨省改名:需在迁出地办理完变更后,再迁入新户籍地。
以上流程综合了户籍管理规范及实际操作要点,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