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房加名字的方式,需根据产权人婚姻关系及房产证办理状态分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有房产证的情况
夫妻双方加名 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办理流程:预检→材料审核→缴费(110元)→领取新房产证(约20个工作日)。
非夫妻或无血缘关系加名
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视为房屋交易。
买卖方式: 需缴纳契税(面积×2.5元/㎡)、印花税(0.0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交易费约2.5元/㎡。 赠与方式
二、无房产证的情况
需先办理房产证,再按上述流程加名。拆迁安置房通常需提供拆迁协议、回迁安置证明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房产证办理时间:
普通住宅需3年,拆迁安置房可能更长,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税费差异:
有贷款房产需额外支付契税(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200元/㎡),无贷款仅需契税(面积×1.5%-3%)。
密码设置:
新房产证可设置初始密码,建议及时修改。
材料审核:
需确保材料齐全,如被拆迁人非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