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父母、收养人)提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处理
- 离异父母双方协议改名,仅需一方同意;
- 重名或生僻字问题需提供重名证明或改名申请书。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14岁以上);
- 单位/学校证明(非学生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证明);
- 改名承诺书(需承诺改名后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环节
- 派出所审核材料真实性,可能联系单位或社区核实情况;
- 18岁以上申请人需通过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未成年人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制证与领证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核发临时身份证;
- 两个月内可领取新户口本,正式身份证需等待制证周期(通常为30个工作日)。
四、后续事项
证件更新
- 携带新身份证到银行、社保、护照等机构办理实名信息变更;
- 更改驾驶证、银行卡号等需单独申请。
注意事项
- 改名仅限户籍信息变更,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 若涉及法律文书,需同步办理相关变更。
五、其他建议
名字选择: 可结合生辰八字、家庭意愿及使用便利性选择新名,避免使用生僻字或易歧义字; 公证要求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具体要求调整,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