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孩子改名字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完成收养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收养关系
提交申请材料 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 收养人申请报告
- 《结婚证》(单身公民可省略)
- 《户口簿》
- 《收养证》
- 学校证明(学龄前儿童可省略)
完成收养登记
公安机关将审核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证》。此时孩子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终止,孩子成为收养人的法定子女。
二、变更姓名手续
提交变更申请
收养人需携带《收养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改名理由。
审核与办理
- 未成年人: 由监护人(父母)提出申请,16岁以下无需单位证明,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 成年人
- 办理流程包括:派出所审核、单位证明(如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书)、居(村)委会证明(无单位者)等。
更新相关证件 - 户口簿:
变更后需在“曾用名”栏标注原姓名。
- 其他证件:如出生证明、身份证、医保卡等需同步更新。
三、注意事项
改名时间:整个流程通常需7-14个工作日。
名字选择建议:
结合姓氏搭配,避免谐音(如“吴”与“无”);
参考传统文化或诗词典故,如“卫海”寓意坚韧;
优先选择2个备选名字,以防审核不通过。
四、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未满十八周岁需由本人、父母、收养人申请;
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捡来的孩子可合法更名为收养人指定的姓名。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