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青少年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书面申请
由申请人(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填写一份书面的改名申请。
监护人材料 (如适用):如果父母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及双方签字同意的协议书。
身份证明
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单位或学校证明
(如适用):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单位或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在校学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无单位,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派出所审核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审核申请并签署意见。 派出所将申请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并获得批准。 审批通过后,由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姓名变更,并打印新的户口簿。 建议 提前准备: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 选择合适的时间分局户办大厅审核
办理变更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