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取名字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更改名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更改名字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改名可以通过正常买卖过户的流程,也可以通过父母赠与。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取得完全的产权,满了五年以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并且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税费。
添加名字
房产证名字可以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已婚的,即使写的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单身的,也可以写一个人名字,没有特别的影响。
添加名字需要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如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
在房管局大厅提交资料并缴纳费用(通常为80元工本费、5元贴花费和25元制图费)后,一般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后可以领取新的产权证,这时产权证上就会显示添加的名字。
特殊情况
如果要将父母的名字添加到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申请完成,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建议
提前咨询:在更改或添加名字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
准备齐全资料:确保所有需要的资料都准备齐全,以避免办理过程中的麻烦。
注意费用: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能够顺利完成。
通过以上信息,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经济适用房取名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